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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擬自行並透過控制從屬事業認購力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的新股,認購完成後,力智與其100%的母公司優必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藉由換股合併。華碩原本就持有優必盛的股權,換股合併後,華碩與其從屬事業持有力智股權超過1/3並可派過半的董監席次。
  公平會表示,華碩擬與力智結合,向公平會申報結合案,不禁止。
  公平會表示,華碩及力智主要生產產品為筆記型電腦、桌上型電腦、主機板及類比IC,屬於垂直整合的型態。
  公平會說,筆記型電腦、桌上型電腦及主機板除了華碩之外,國內外還有許多其他品牌及代工業者競爭,甚至還有不少知名的國際大廠在內,競爭尚屬激烈。
  公平會說,國內產業發展多著墨於數位IC,類比IC多由國外廠商提供,國內自製率低,且應用範圍有限,華碩無法因與力智結合而排除向其他類比IC事業採購的必要,結合後仍需面臨國際大廠競爭,難有濫用市場力量的可能性。
  公平會認為,華碩與力智結合,還不具有顯著限制競爭的疑慮,因此不禁止結合。<擷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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